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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堂主任 - 杜婉霞   
2007/06/12, Tuesday

    這邊廂給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弄得滿城風雨,那一邊廂又有網站發起將聖經送檢的行動,真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! 我不是中大學生,也不是聖經學者,在此不便作出評論;但事件倒引來我對「自由」的反思。自由 — 是否講什麽都可以,甚至不理後果? 高舉自由的旗幟是否可以免去道德責任,言論可以越過道德界線? 當自由越過道德界線,可以是危險和不負責任的做法。
    試想想:
        他說:我喜歡刺激,有開快車的自由,駕車超越時速限制,只要沒傷人就可以;
        爸說:我在這個家太悶了,有尋找滿足的自由,我在外面有另一個女人,你們别管我……
        她說:我心情不好,有發洩的自由…….即使我打你,還是你不好,惹我怒氣;
        孩子對媽說:你付不足我零用錢,我有賺錢的自由,我賣「丸仔」也是你的錯……

    這些例子,俯拾皆是,可見沒有道德規範的自由帶來對人對己的禍害可以是無可估計;但最可悲的,竟是辦報的學生「並不悔過、死不認錯」的模樣,還要徵詢法律意見,免卻刑事責任,並對校方不給予經濟支援感到遣憾云云。究竟我們的大學教育是否已淪落到如此地步?若他日的媒體由他們掌舵,我們將會生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?

    神創造伊甸園,任由亞當夏娃享用,唯一規範就是園中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他們不可以吃。這好比父親對孩子說:「除了厨房,家中每一個地方你也可任意走動,」父親未必能向孩子作詳細解釋:因為廚房裡有刀、有爐頭、有火……孩子也未必能夠理解,但肯定的,父親立下的界線是為了保護孩子而不是妨礙他的自由。

    聖經是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,講及人類史實,即使有論到性、或人倫部份絕不為奇。露骨如雅歌,也是講到神對人的賜福;論到姦淫,是講到罪的後果和可怕,引導人擇善而行。

    究竟情色版繪形繪聲的「探討」一般道德可接受標準以外的性:如亂倫、人獸交、雜交等,目的為何?要求同學回答「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姊妹做愛﹖」、「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﹖」等問題又有何目的?答了又有何益處?當問到「你最想在中大邊度做愛﹖」負責的同學們又可曾理解到大學校園總不是一個合宜的做愛場所吧!在出版時,可有預計過這脫軌自由的代價,是否一班廿來歲,「仍在學習」的年青人可以承擔?老師們在編輯過程中又擔崗着什麽角色?這「編輯自主」背後其實推崇着一個怎樣的價值觀?

    聖經說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,凡事都可行,卻不都造就人。」(林前10:23),我們的教育制度在悍衞言論自由、鼓勵批判思考、多角度探討的同時,有沒有叫我們反省罪的惡果,明辨是非,叫我們更謹慎言行,擇善而從呢?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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